一、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基本情况
2009年4月5日,我校老初中1班校友、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李方教授和夫人张存礼副编审携其子李雍总经理来到我校,将一生的积蓄和子女赞助的50万美元全部捐赠给常德市慈善总会,并通过常德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给其母校——汉寿一中成立“心斋奖学基金”,同年6月我校以心斋奖学基金本金为基础申请成立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获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这是湖南省第四家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学基金会。“心斋奖学基金”是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的第一个专项基金。随后我们成立了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和“心斋奖学基金”的组织管理机构。2010年12月28日我校1990届校友同学会酝酿在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之下新成立第二只专项奖励基金,名为龙飞基金。
二、2014年度本基金会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014年度按照本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地开展业务活动,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奖励 200名优秀学生共94.54万元。二是资助鼎沣阳光班学生262人,共524000元;三是龙飞助学基金资助我校学生11人,每人1千元四是接受鼎沣集团捐赠30万元,用于资助2011、2012级学生;六是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熊有缘补助费3000元。
三、财务收支严格合理
2014年本基金会财务收支情况如下:收入5317495.72元;支出2628652.0元;结转2688843.72元。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我会本年业务活动费支出(2598701.00元)达到上年基金余额(5723934.78元)的45.4%。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本会管理费用29951元占本年总支出2628652的1.1%,未超过《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10%标准。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已由监事会进行了审查,并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已经“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的结论是: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业务活动情况。
本基金会财务收支情况详情请见附件: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四、建立健全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在接受李方教授捐赠时,双方拟定了《汉寿一中心斋奖学基金章程》和《汉寿一中心斋奖学基金奖金发放细则》。2009年5月,我们制定了《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管理规定》和《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章程》。2010年度,我们还相继制订了基金会日常工作和管理规章制度。如:《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法人证书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等。
五、开展基金会募捐宣传,完善基金会网站
由于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不能面向社会公开募捐。为了扩大我会募集功能,充分发挥基金会的社会效益,定向对我校历届校友进行广泛的募捐宣传,我会积极开展校友联络工作。首先,我们正在酝酿成立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校友会及其各地校友分会。其次,向我校历届校友寄送《汉寿一中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汉寿一中校友信息表》、《汉寿一中报》,广泛宣传我会有关信息、国家有关基金会政策、学校教育教学现状、学校管理和学校建设基本情况。最后,基金会网站创办一年多以来,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构建了校友、在校师生的交流、沟通平台。
六、积极参加基金会年检年审
按省民政厅的规定,基金会开展一切活动后的经济开支每年都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本基金会请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派出的专业会计师对我会进行财务审计。一年来,我会为了认真配合好年检年审工作,春节过后,就开始着手做年检年审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全年的开支进行一次自审自查,让一切财务手续齐全。二是做好年检年审报告和将要审查的资料集中整理工作,便于会计师审查。由于我们将各项应提供的资料都收集齐全并提供给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查,所以今年的年检自查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经过会计师查账后,对我们的评价是:你们基金会是真正做到了廉洁奉公。
七、本基金会在2014年度工作不足之处
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加大非公募募捐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壮大基金数额和规模。